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10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杭州悠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杭州云悦读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审议上述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组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49%股
权、杭州悠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杭州云悦读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平治信息;证券代码:300571)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杭州平治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
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2020 年 3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2020 年 6 月 13 日、2020 年 7 月 13 日、2020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17 日、2020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在巨潮
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019、2020-026、2020-041、2020-064、2020-074、2020-075、2020-082、2020-101)。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终止协议。
(二)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论证。
(三)相关信息批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批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原因为:1、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有所延迟;2、鉴于本次重组历时较长,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和政策已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本次重组及未来资本市场运作进程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重组后续流程较长,现阶段不适合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订了终止协议。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是上市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