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 委员成员、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暨部分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成员。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前述人员的简历参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陈静女士
非独立董事: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肖凌先生、唐冬明先生
独立董事:李华先生、谢玲敏女士、刘长兴先生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委员:谢玲敏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唐冬明先生、刘长兴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陈静女士、谢玲敏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长兴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肖凌先生、李华先生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陈静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华先生、谢玲敏女士
3、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王爽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来梦永先生、王爽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吴克勇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3、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陈静女士
常务副总经理:肖凌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红兵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想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拟聘任陈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陈洋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相关要求。
二、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褚青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
公司任职,褚青松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截
至本公告日,褚青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2,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褚青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褚青松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陈静,女,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师
范大学,大专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清水河小学教师;1993 年 9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六安市解放路小学教师,团支部书记;1998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自由职业;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86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3%。陈静女士、刘晓昕女士、刘沛然女士以及刘孝朋先生共同持有公司股份88,118,5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7%。陈静女士与刘晓昕女士、刘沛然女士、刘孝朋先生为亲属关系。根据陈静女士、刘晓昕女士、刘沛然女士以及刘孝朋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静女士、刘晓昕女士、刘沛然女士以及刘孝朋先生。陈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沛然,女,199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2 年 6
月毕业于英国东英吉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沛然持有公司股份11,973,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刘沛然女士与陈静女士、刘晓昕女士、刘孝朋先生为亲属关系。根据陈静女士、刘晓昕女士、刘沛然女士以及刘孝朋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前述四人互为一致行动人。刘沛然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沛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凌,男,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余
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2001 年至今,历任深圳市朗科电器有限公司工程师、开发经理、采购总监,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肖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54,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肖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肖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唐冬明,男,中国国籍,198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梧州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23 年,历任深圳市朗科电器有限公司工程师、开发部主管、开发部经理、研发部总监,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总监;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冬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唐冬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唐冬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谢玲敏,女,中国国籍,1985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
计师。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深圳大学会计系助理教授,2023 年 7 月
至今相继担任深圳大学会计系副教授、金融与财务实验中心副主任;2024 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玲敏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谢玲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谢玲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长兴,男,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法学博士学历。2006 年 9 月至今担
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长兴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刘长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长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合肥工
业大学,研究生学历。1983 年至 1998 年,任教于安徽工学院自动化教研室,历
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99 年至 2022 年 3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自动化系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