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郑勇先生、五莲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持有本公司股份 7,407,000 股的股东五莲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鼎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44,000 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5,805,000 股的股东郑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以上 2 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于预披
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鼎科投资、郑勇先生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郑勇先生、公司股东鼎科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数的比例
(元) (股) (%)
集中竞价 2019.12.17-2020.01.23 22.82 10,000 0.01
郑勇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10,000 0.01
鼎科投资 集中竞价 2019.12.17-2020.01.23 22.87-24.30 1,094,000 0.90
大宗交易 2019.12.26 21.73 450,000 0.37
合计 1,544,000 1.27
注 1:本文所涉及的数据以 2020 年 1 月 23 日收盘数据为准;注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表中合计
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05,000 4.78 5,795,000 4.77
其中:无限售 5,805,000 4.78 5,795,000
郑勇 条件流通股 4.77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7,407,000 6.10 5,863,000 4.83
鼎科投资 其中:无限售 7,407,000 6.10 5,863,000 4.83
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
注 1:本文所涉及的数据以 2020 年 1 月 23 日收盘数据为准;注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表中合计
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五莲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深圳市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近期完成工商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五莲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郑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