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枣 庄瑞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瑞鑫”)认缴出资人 民币 500 万元并签署《枣庄瑞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2630 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份额 500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额的 19.01%。公司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枣庄瑞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瑞鑫”)的主要合伙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
名称:北京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座 484
法定代表人:王振龙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王振龙
北京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7079。
(二)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外枣庄瑞鑫共有 11 名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均系自然人,相关基本信息与出资情况(最终募集金额以实际为准)如下:
序号 投资人姓名 证件号码 认缴投资金额(万 认缴出资股权比
元)
1 张*玲 2112211983******** 300.00 11.41%
2 许显昌 4401061944******** 300.00 11.41%
3 王*萍 1102221963******** 200.00 7.60%
4 王*晶 6403211986******** 200.00 7.60%
5 钟*金 3526241968******** 200.00 7.60%
6 陈*成 3201041953******** 200.00 7.60%
7 王*梅 3724311968******** 200.00 7.60%
8 王高华 4223241970******** 200.00 7.60%
9 齐国强 4101021969******** 120.00 4.56%
10 吴*义 6127221972******** 110.00 4.18%
11 唐*佳 6401031972******** 100.00 3.80%
合计 2130.00 80.99%
三、投资标的基金及合伙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枣庄瑞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经营场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互联网小镇 5 号院(凤鸣基金小镇)
(三)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合伙目的:从事法律允许的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股权或其他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本合伙企业拟对上海齐感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五)投资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
(六)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七)经营期限:暂定为长期,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计算;本基金存续期限为 5 年,自基金管理人宣告成立日起计算,基金存续期内,项目投资至退出不超过 5 年。
(八)管理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九)收益分配原则及程序:
1、分配原则:
(1)除全体合伙人有特别约定外,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合伙企业收益;
(2)本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
(3)净收益分配采用门槛收益原则,门槛收益率为 8%/年,但非本基金的承诺收益率;
(4)合伙企业的年化单利收益率低于 8%/年(含)(为门槛收益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待本基金到期后按约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5)合伙企业的年化单利收益率不低于门槛收益率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其应享有的合伙企业收益的 20%奖励普通合伙人。
2、分配程序:
(1)在合伙企业的年化单利收益率不低于门槛收益率的情况下,合伙企业资产(即项目退出后合伙企业投资所得的可分配资金)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a、返还有限合伙人在本项目的实缴资本: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 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在本项目的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b、返还普通合伙人在本项目的实缴资本: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在本项目的实缴资本,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
c、合伙企业收益的 80%归于全体合伙人,并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收益的 20%归于基金管理人。其中,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计算公式为:合伙企业收益=合伙企业资产-有限合伙人实缴资本-普通合伙人实缴资本。
(十)入伙与退伙: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实行。
(十一)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本公司不对本基金形成控制且不会将本基金纳入本公司的并表范围。
四 、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及其管理团队、项目资源和平台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基金后续能否完成设立及备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资本市场、政策因素、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成立、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与承诺
(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以下期间: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中任职。
(三)公司将根据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枣庄瑞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