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神思 JLC2,期权代码:036388。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经履行的审 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并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7、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预留 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神思电子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
4、行权价格:15.50 元/股。
5、授予的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份 ) 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骨干(5人) 34 8.72% 0.2008%
合计 34 8.72% 0.2008%
6、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与行权安排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8、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 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行权期 于20%;或以2016-2018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5%。
以 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行权期 于25%;或以2016-2018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
率分别不低于30%。
以 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行权期 于30%;或以2016-2018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45%。
注:净利润的统计口径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7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行 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神思JLC2
2、期权代码:036388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12月4日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