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11 月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86,095,566 股,发行价为 23.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18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 14,656,693.93 元,余额为人民币 1,985,343,304.25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2581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
1、2021 年 11 月 4 日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8.18
减:发行费用(国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11,690,000.00
2、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1,988,309,998.18
减: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516,095.57
减: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 1,300,000.00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849,401.64
项目 金额
3、募集资金净额 1,985,343,304.25
加: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450,598.36
加: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 23,426,131.04
扣减手续费净额
减: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520,354,200.14
4、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1,488,865,833.5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10,468,454.30
减: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5、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1,399,334,287.81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695,334,287.81
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本金 704,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执行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
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备注
存放于理财账户的暂时 / 人民币 / 正常 704,000,000.00 注 1
闲置募集资金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513904679610618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0.00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633747909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86,983.46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44231001040048075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695,141,239.04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44231001040048067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99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15244617740079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3,818.14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674375091486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2,245.18
合计 1,399,334,287.81
注 1:理财账户余额明细详见“三、(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3 年半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2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 70,400.0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列示:
存放银行 产品类型 利率 到期日 金额(万元) 备注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0.35%-5.63% 2023-7-6 400.00 本金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 3.35% 2024-11- 5,000.00 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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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 3.35% 2024-11- 5,000.00 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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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 3.35% 2024-11- 5,000.00 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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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 3.35% 2024-11- 5,000.00 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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