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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景嘉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4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58 名,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10,631 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7338%,行权价格为 67.95 元/份。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共向 26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44.5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共向 14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31.60 万份股票期权。

      9、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
  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并满足约定条件后可以开始行权。其中,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30%。

      公司确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截止 2022 年 4 月 26
  日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行权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于 30%。                                      2020 年度增长 36.07%,满足公司
3  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  层面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条
    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件。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根据考核结果:①3 名激励对象因
    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
    若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4,300 份需要
    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  注销;②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
    年计划可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  考核未完全达标,按照考核结果对
    的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  应的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与个人
    销。                                          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的差额为
    评价标准                                      3,579 股,当期未行权的 3,579 股由
                  A      B      C      D    公司注销。

    考核系数  1.0    0.9    0.5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
予 888.37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755.07 万份,预留 133.30 万份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合计 265 人(不含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65 人调整为 263 人,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755.07 万份调整为 749.76 万份。

  鉴于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5.26 万份,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人数为 261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44.50 万份。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个人考核情况等原因,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8.08 元/份调整为 67.95 元/份,可行权对象由 261 名调整为
258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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