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年度报告
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一天,并将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起复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完成聘任首席财务官的工作,公司暂无合作的 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也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停牌一
天后复牌。
若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公司股票上市;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不能在创业
板重新上市;其他风险详见公司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同时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