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1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首发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首发股东天津瑞丰利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丰利永”)、天津融辉似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辉似锦”)、天津众翔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翔宏泰”)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8%,即合计不超过2,586,435股。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首发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首发股东众翔宏泰于 2018年9月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226,6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首发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首发股东众翔宏泰于2018年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2018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瑞丰利永、融辉似锦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丰利永、融辉似锦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未发生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 本次股份减持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称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瑞丰利永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4,068 0.34% 1,114,068 0.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6,313,052 1.92% 6,313,052 1.92%
融辉似锦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8,906 0.31% 1,018,906 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73,803 1.75% 5,773,803 1.75%
合计 14,219,829 4.32% 14,219,829 4.32%
注:以上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由于未实施减持,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瑞丰利永、融辉似锦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瑞丰利永、融辉似锦此次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瑞丰利永、融辉似锦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丰利永、融辉似锦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瑞丰利永《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2、融辉似锦《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