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7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17年9月19日到期。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完成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