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1,4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864.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77.2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886.72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3.60 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 60.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63.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5-2 号)。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 8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01.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4,099.00 万元,另减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172.90 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 60.7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986.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863.17
项目投入 B1 23,053.6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7.53
项目投入 C1 3,334.8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3.14
项目投入 D1=B1+C1 26,388.5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70.6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545.3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545.33
差异 G=E-F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3,986.82
项目投入 B1 11,274.5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3.56
项目投入 C1 9,257.7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60.98
项目投入 D1=B1+C1 20,532.2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54.5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4,109.0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4,109.07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使用制度》)。根据《使用制度》,本公司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端)于2018年5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更换保荐机构事项,公司及强力先端于2020年6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使用制度》,本公司对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光电)于2020年11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5020329001383122 43,183.43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5020329001383494 1,354,444.95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5020329001383095 9,055,714.2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990219158100210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常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5020329001383494 3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60,000,000.00 大额存单
常州分行
合 计 135,453,342.60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9902191510407 5,848,122.59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北大 519903181510205 10,242,620.23 募集资金专户
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990219158100238 16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990219158100224 16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990219158200073 15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不适用 130,000,000.00 大额存单
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不适用 10,000,000.00 大额存单
限公司常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不适用 10,000,000.00 大额存单
限公司常州分行
合 计 641,090,742.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