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浪环境”)拟与 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苏基金”)分别以 现金收购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盈”或“标的公司”) 部分股东沈祖达先生、邹慧敏女士、徐雪平先生和沈琴女士(以下合称“交易股 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72%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长盈 72% 的股权,新苏基金持有上海长盈 20%的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适时收购新苏基金持有 的标的公司 2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新苏基金是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出资的私募基金,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新苏基金 69.76%的出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苏基金为公司 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WXHHA4N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融中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60,200 万元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 3 号楼 B 座 403-6
营业期限:2018.7.23 至 2025.7.22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2,000 69.76%
江苏疌泉天泽生态环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8,000 29.90%
华融中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7%
新苏环保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100 0.17%
合计 60,200 100
关联关系:新苏基金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参
与出资的私募基金,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苏基金 69.76%的出资份
额,其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祖达
注册资本:1875 万元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目华北路西
营业期限:2004.12.17 至 2054.12.16
经营范围:工业废弃物的收集、综合利用,焚烧处理残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长盈主要经营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业务。上海长盈取得的相关许可证如下:
公司 许可证 经营设 核准经
许可类别 许可机关 经营方式
名称 编号 施地址 营规模
上海市危 沪环保许 上海化学工业 收集、贮
上海 上海市生 25,000
险废物经 防【2019】 区奉贤分区联 存、焚烧
长盈 态环境局 吨/年
营许可证 1521 号 合北路 303 号 处置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海长盈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沈祖达 525 28
邹慧敏 375 20
徐雪平 300 16
沈琴 150 8
蒋小平 150 8
雪浪环境 375 20
合计 1,875 100
本次交易后,上海长盈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雪浪环境 1350 72
新苏基金 375 20
蒋小平 150 8
合计 1,875 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股权收购安排
自乙方成为标的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之日起 6 个月至 30 个月内,甲方需根据
本协议约定收购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 20%股权。
3、股权收购价格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为乙方取得标的公司 20%股权的原始成本×(1+4.75%×乙方持有天数/360)。
其中,乙方取得标的公司 20%股权的原始成本为人民币 14,800 万元;乙方
持有天数从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收购价款之日止。
4、股权收购的时间
甲方按上述第 2 条(股权收购安排)约定向乙方发出收购通知后 10 个工作
日内,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20%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并办理工商登记。
5、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自乙方成为标的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得向其他方进行质押、担保或进行其他处置,亦不得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收益权等。
乙方有权依据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依法享有在标的公司的相应权利,但其拥有的在标的公司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甲方行使。
6、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照上述第 2 条(股权收购安排)约定的期限履行股权收购义务,
超出约定的期限后,每迟延一日,乙方有权按照本次收购价款的万分之三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180 日,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交易旨在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危废处理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厚公司业绩。本协议的生效以《股权出售与购买协议》的生效为前提,且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