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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名,分别为李长军先生、张其春先生、温福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京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京豫先生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18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黄劲业先生、郑艳玲女士及胡志勇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3,971,733.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879,918.1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17.97%。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据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879,918.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56,030,113.37元,期末资本公积金额为710,533,718.1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内控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必要的内控措施,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1~3年期的综合授信。

  为便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议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批准上述授信额度内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创展”)和深圳市鸿赟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赟通达”)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为宏图创展及鸿赟通达提供授信担保需以宏图创展及鸿赟通达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前提。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供应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飞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华飞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为华鹏飞供应链提供授信担保需以华鹏飞供应链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前提。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85,067,134.38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依据为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应收账款结构以及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核销情况,结合上市公司中同行业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后,为更真实、客观的反应公司财务账款以及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本次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应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

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G19003020076号),博韩伟业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96.95万元,较承诺盈利数14,000万元少6,803.05万元,盈利承诺完成率为51.41%。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机构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