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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通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计通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计通退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3年 4 月 28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
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3 年 5
月 24 日被摘牌。

  2023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
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330

    3.证券简称:计通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

    5.摘牌日期:2023 年 5 月 24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
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
证监处罚字〔2022〕14 号)显示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可能导致你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
负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你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显示,经查明,你公司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 万元。2023 年 3 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审计报告显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后,你公司2017、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79.43 万元、-1,811.77 万元。鉴于你公司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
元、-2,894.72 万元,你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
为负,实际已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你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5.7 条
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
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
书》(〔2023〕2 号),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公司将尽快与海通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
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 公 司 聘 请 的 主 办 券 商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网 站
(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

  3.咨询电话:021-31016917

  4.传真:021-31016909

  5.电子邮箱:hhjt@huahongjt.com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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