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 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第三方担保机构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 (下称“中行闸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8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中,本次贷款中的500万元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下称“融资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公司法人何任晖及其配偶唐冬梅拟为融资担保中心提供金额为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公司法人何任晖及其配偶唐冬梅拟为本次授信提供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毅
成立时间:2012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金:5000.00 万元整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 337 号 9 幢 279 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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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米健信息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 2020 年末(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659.07 28,285.82
负债总额 10,669.62 11,385.85
净资产 16,989.45 16,899.97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 2020 年末(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89.42 10,570.58
利润总额 134.86 3,324.69
净利润 105.87 3,002.34
3、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有关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
保证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任晖及唐冬梅
债务人: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最高债权额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
(3)合同保证方式
合同的保证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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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为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1、反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卢华
有效期: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6 日
开办资金:人民币 50 万元整
公司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 1056 号 16 层
经营范围:承担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 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2、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 的债务人应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融资担保中心因履行保证责 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等费用。
反担保期间自融资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叁年。
三、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米健信息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行为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为米健信息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本次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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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基于其为米健信息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该担保行为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反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米健信息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为人
民币 7,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6,582.32 万元)的 5.1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