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8-06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利信”)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代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华润信托 飞利信员工持股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集合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信托 飞利信员工持股1期单一资金信托”。
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飞利信股票【26,534,857】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26,206,584.35】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8.525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88%】。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单一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9月19日-2018年9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卖出股票行为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除非本计划另有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予以审议。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单一信托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一旦单一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单一信托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
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