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 晓 林萍 祁更新
陈王正 严学文 蒋蔚
易颜新 戴梦华
全体监事签字:
何 焰 庞昊天 吴新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韦少华 周庆清 胡春琦 张权兴
樊改焕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5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6
(三)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 6
(四)股份登记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
(二)发行数量 ...... 7
(三)发行价格 ...... 7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7
(五)发行对象 ...... 8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8
(七)股票上市地点 ...... 8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0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备案情况及关联关系核查...... 12
(三)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4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5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6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16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 16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17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17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17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18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 19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19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19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2
审计机构声明 ...... 23
验资机构声明 ......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5
一、备查文件...... 25
二、查询地点...... 25
三、查询时间...... 25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温州宏丰、公司、本公司、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 指 温州宏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含35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名)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认 指 虞素华、江水玉、余金杰、蒋许海、赵波、刘豫、李秀平
购人 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董事会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主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受理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703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向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送达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止,中德
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金额总计 121,799,996.80 元。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德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
至温州宏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0 年 12 月 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F11000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止,中德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
销费 3,18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118,619,996.80 元划入温州宏丰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不含税),温州宏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18,336,447.79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22,723,88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5,612,567.79 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22,723,88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