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4-03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海和热控”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
司”)业务发展,整合产业链,拓宽市场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行
业发展状况、自身的发展战略及现有业务需求,拟以货币资金50,016,480.00元
收购陈乐生、董国辉、陈林驰、郑晓觉合计持有的温州海和热控复合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和热控”)80%的股权,其中包括陈乐生先生持有的31%的股权、
董国辉先生持有的26%的股权,陈林驰先生持有的22%的股权以及郑晓觉女士持有
的1%的股权,除海和热控上述股东外,海和热控的其他股东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并
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其他影响本次股权收购的其他权利。上述收购行为完成后,
本公司持有海和热控80%股权,海和热控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温州宏丰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陈乐生持有海和热控31%的股份;
温州宏丰监事董国辉持有海和热控30%的股份;温州宏丰控股股东之子陈林驰持
有海和热控2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海和热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股权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联
董事陈晓、林萍、陈乐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赞成该议案,审议通过
了本次股权收购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本次收购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海和热控出资额
姓名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万元)
温州宏丰董事、董秘、
陈乐生 2,092.50 31% 常务副总经理
董国辉 2,025.00 30% 温州宏丰监事
陈林驰 1,485.00 22% 海和热控法定代表人
孙亦迈 337.50 5%
包蓓惠 337.50 5%
郑晓觉 202.50 3%
支冰建 135.00 2%
蒋许海 135.00 2%
合计 6,750.00 1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海和热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林驰
注册资本:人民币 6,750万元
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管委会办公楼5108室
住 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九路808号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热双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本次关联交易收购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标的公司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4年8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48,747,658.75 130,839,181.08
负债合计 95,292,245.68 71,073,661.92
所有者权益 53,455,413.07 59,765,519.16
项 目 2014年1-8月 2013年
营业收入 1,625,562.35 0.00
营业利润 -6,314,978.74 -4,106,717.12
净利润 -6,310,106.09 -4,100,766.80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收购前,海和热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对海和热控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乐生 2,092.50 31%
2 董国辉 2,025.00 30%
3 陈林驰 1,485.00 22%
4 孙亦迈 337.50 5%
5 包蓓惠 337.50 5%
6 郑晓觉 202.5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