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 chinfo . com . cn ) 上 发 布 的 公 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162,065,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620657.4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2,065,74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3 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08*****301 新余市安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锻压产业园
咨询联系人:郭敏 李刚
咨询电话:0513-82153885
传真电话:0513-8215388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