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经核查,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浙江紫天智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智讯”)的业务顺利开展,紫天智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熊 鋆 汪速 曾丽萍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