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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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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不超过 2,400 万股,最终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主
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400 万股
1、 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坤江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上述承
诺期限届满后, 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 除陈坤江以外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公司担任董
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3、 发行人除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均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4、 发行人法人股东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 年 12 月 10 日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证券法》 的规定, 股票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1、 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坤江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陈坤江以外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
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
满后, 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除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均承诺: 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法人股东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的大客户销售收入一般均呈现出阶段性集中的特征, 如沈阳传媒、
吉林省网、 洛阳广电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大连
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等大客户的
业务均先后在 2-3 年内呈现明显集中的趋势,这一趋势与客户的数字电视系统建
设周期相符合。但在我国各地运营商独立经营、数字化进程不均衡的市场格局下,
发行人对各运营商的业务高峰期出现的时间先后不同, 相互叠加后, 导致报告期
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收入占比较高。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1-9 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87%、
50.78%、 52.52%、 85.39%, 其中对沈阳传媒同期的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
1-1-5
分别为 2.24%、 16.88%、 18.70%、 61.14%, 公司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3、 本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电视产业。 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经
济形势、 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产业政策直接影响着
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方向。 近年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数字电视
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受益于数字电视产业的迅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整体实力不断上升。 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波动、 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调整,
将导致数字电视产业的市场需求发生较大波动或者技术发展方向发生变化,将直
接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
4、 目前我国有线电视行业运营商具有划地区、 多层次的特点, 不同运营商
主导下的数字电视系统的建设, 其功能及实现的细节上存在差异。 但各地的运营
商运营体制趋同, 各地的数字电视主要功能和业务流程趋同, 数字电视用户的需
求和使用习惯也趋同。 上述特点导致了软件开发商在设计软件产品时, 主要功能
与管理流程趋同的同时, 可能采取各自不同的技术手段, 因此, 不同开发商的技
术细节不能完全兼容。 具体对产品而言, 支撑与管理软件的技术较为成熟, 不存
在这种兼容性问题, 但不同厂商提供的增值业务软件存在兼容性问题。 因此, 发
行人研发的增值业务软件存在一定的技术替代与技术开发的风险。
5、 我国电视传输方式主要由有线、 地面无线和卫星三种方式。 有线数字电
视发展最快, 近几年来, 我国加快了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和卫星数字电视建设的步
伐, 地面数字电视预计在 2009 年将完成对 37 个城市信号覆盖。 按照“ 十一五”
规划, 广电总局将在 2010 年底全面完成直播卫星“ 村村通” 工程建设任务, 我
国卫星数字电视将获得一个重要发展契机。 目前, 发行人有线数字电视软件技术
最为成熟。 随着地面无线和卫星传输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的不断发展, 如果发
行人未能及时研发地面数字电视和卫星数字电视技术, 并开拓相关市场, 将会面
临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6、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四个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
战略相匹配。 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但如果
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不到位、 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宏观经济环境
和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投资收益。
1-1-6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和研发投入将大幅提高,
资产结构也将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增加较大的固定资产折
旧及研发费用, 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四个项目均为数字电视软件及终端产品的研发
和产业化, 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含量, 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 虽然这些项目的技
术方案已经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论证, 且公司具备丰富的技术积累, 但是由于研发
过程较为复杂, 因此, 不能完全排除由于技术发展方向的变化以及研发过程中的
诸多不确定因素将导致新产品研发失败的可能性。
7、 2009 年 8 月份,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 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
展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 的通知, 明确以省级广播电视部门为核心,
整合该省有线电视广播网络, 实现省级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统一规划、 建设、 管
理与运营, 达到省、 市、 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的目标。 预计完成整合后, 将改变
目前我国有线电视行业运营商划地区、 多层次的局面, 各省由一个省级运营商通
过独立法人垂直管理模式或合资控制模式统一运营。
根据《 意见》 的要求, 省网整合后, 发行人下游客户将更加集中。 之前, 发
行人的主要客户为省级或大中型城市的运营商, 在未来省网整合的过程中, 这些
客户或者成为省网的主体, 或者成为省网的下属单位, 将在省网建设数字电视综
合业务系统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这些客户与发行人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有利
于发行人继续开拓市场。 但省网整合完毕后, 发行人商务洽谈对象为省级运营商
及其授权的下属单位, 随着运营商主体数量将减少, 发行人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
争, 客户集中度可能会更高。
省网整合后, 运营商重新洗牌, 发行人有机会取得新客户的业务机会, 但同
时也面临着失去老客户的风险。
8、 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则截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公布之日, 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需关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各项风险因素, 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的全部内容。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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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1
第二节 概览.......................................................13
一、 发行人概况............................................................. 13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15
四、 本次发行情况........................................................... 16
五、 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 1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22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二、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3
三、 发行费用概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