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40 深市 飞力达


首页 公告 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有毅先生,唐烨先生,钱康珉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先生、蒋德权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德权先生、赵子夜先生、赵先德先生、陈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该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物流(深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飞力达物流(深圳)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飞力达物流(深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为1,500万元和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上海飞力达货运代理业务,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海飞力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和中信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智供应链”)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重庆联智供应链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重庆联智供应链分别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和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2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                                        贷款条件    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8,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1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8,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行            信用            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5,000.00

 光大银行昆山支行                                  信用            20,000.00

 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                              信用            10,000.00

  上述授信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自银行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勤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