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57 号)核准,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6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576,6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2,577,93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34,022,070.00 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5,954,035.25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068,034.75 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 3-0033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支出共计 2,813,520.62 元(含手续费),其中:1、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合计 2,813,360.62 元;2、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 160.0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所属公司 所属项目 开户银行 账户 期末金额 账户
性质
山东金城生物 200 吨/年谷胱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5-225101040022951 0.00 活期
药业有限公司 肽原料药项目 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存款
山东金城生物 200 吨/年谷胱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603004129248221857 0.00 活期
药业有限公司 肽原料药项目 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存款
合 计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93号《关于核准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2017年度公司向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35,01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7.82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5.12元。认购人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2月27日将认股款人民币299,999,985.12元缴纳至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燕莎支行开立的账号0200012729201091597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认股款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09号《验资报告》。2017年2月28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账户汇入人民币293,999,985.12元,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尾款人民币6,000,000.00元(含可抵扣进项税)。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5.12元扣除与发行股份直接相关的费用10,698,068.16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01,916.96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认股款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3月1日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10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支出共计12,721,892.37元,其中:1、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2,721,692.37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账户管理手续费支出2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5,560,151.10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9,560,151.10元,定期存单为36,000,000.00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所属公司 所属项目 开户银行 账户 期末金额 账户
性质
699959406 88,380.82 活期
北京金城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 中国民生银行 存款
泰尔制药 有限公司沧州分公 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 36,000,000.00 定期
有限公司 司原料药项目二期 济南分行 存单
699958237(利息分账户) 667.18 活期
存款
北京金城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 招商银行股份 活期
泰尔制药 有限公司沧州分公 有限公司淄博 110904745110603 19,471,103.10 存款
有限公司 司原料药项目二期 淄川支行
合 计 55,560,151.1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 5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00 吨/年头孢克肟侧链酸活性酯产业化项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简称“柯瑞化学”)进行增资的方式由柯瑞化学实施。本公司与柯瑞化学、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柯瑞化学在该银行开设了 1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2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 50 吨/年 7-AVCA 产
业化募投项目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先承诺投资于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6,479.31 万元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并由全资
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生物药业”)实施该项目。本公司、生物药业、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生物
药业在上述银行开设了 2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3,000 吨/年 AE-活性酯新工艺产业化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5 年度将此项目资金专户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37001636241050152984 账户予以注销。
800 吨/年头孢克肟侧链酸活性酯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投产,2015 年 5 月份公司将此项目专
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373030602018010069769 账户剩余款项 21,772.72 元,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专户予以注销;2015 年 7 月份子公司柯瑞化学将此项目专户交通银行淄博淄川支 373030602018010070053 账户剩余款项 67.48 元,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专户予以注销。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3,272.77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来设立的银行专户仍继续存在使用,用于支付此项目需后续支付工程施工
方的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根据《变更 50 吨/年 7-AVCA 产业化募投项目转投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转投到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的募集资金,因 200 吨/年谷胱甘肽原料药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公司 2018 年将结余资金 2,301,753.39 元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此项目资金专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15-225101040022282 账户予以注销。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已经结项的多功能车间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8 年将此项目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1603004129248193889 账户剩余款项 5,089,384.19 元,转入日常经营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8 年 7 月将此专户予以注销。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