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9-7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维护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的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六个月,延长至2019年7月1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止。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1、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18年8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银禧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3日公司分别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0.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9.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465,686.99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为进一步维护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的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六个月,延长至2019年7月1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止。
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相关必要审批程序。本次回购延期事项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延长股票回购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五、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12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同时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设立或者未能成功募集资金而导致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