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8-046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管新和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管新和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年可转让额
(股) 比例 度(股)
管新和 监事会主席 2,870,200 0.79% 717,5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原因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个人资 不超过
管新和 不超过0.20%
金需求 717,550股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管新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管新和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2、管新和先生作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承诺:2008年1月,千山药机通过自查并经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同意,主动补缴2006年及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
就此事宜,长沙国家税务局未予行政处罚,且未加收滞纳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已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证明,认为千山药机补缴上述税款不构成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同意不加收滞纳金。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若千山药机因上述补缴税款事宜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我等自愿无条件以自有资金代千山药机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罚款或滞纳金,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3、管新和先生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乐福地”)的股东承诺:湖南乐福地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不低于3,800万元、2016 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7年不低于6,000万元。湖南乐福地实际净利润数在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未达到当年预测净利润数的,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所持乐福地的股权比例对千山药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应予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管新和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不存在本
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它说明
1、管新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新和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管新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管新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