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84 深市 力源信息


首页 公告 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6: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5,319,317.55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未分配利润为-290,151,687.8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40,617,849.84元。

  2022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2 年度回购股份实际成交总金额为 42,080,870.02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68%,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合以上因素及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 2022 年度将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股本规模合适,2022 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集团成员)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授信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业务品种以银行核准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2、同意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3、同意公司继续向汉口银行洪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保函等。最终授信额度及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4、同意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和帕太集团有限公司共用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5、同意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授信成员包括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集团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元,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6、同意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票据池综合授信,集团票据池成员包括本公司、深圳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集团票据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三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在上述授信项下集团票据池成员以自有的票据为本公司(含集团成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票据池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抵押(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同意公司在授信项下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开立借款(融资)保函,占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集团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下其他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的授信担保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和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基于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综合授信,由本公司、鼎芯无限、南京飞腾、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共用授信额度,集团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继续为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共用授信额度,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继续为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帕太以自身等值的存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的授信担保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帕太集团”)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部分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为鼎芯无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大写)捌仟万元整(敞口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部分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部分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6、基于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本公司、香港力源、鼎芯无限、鼎芯亚太、帕太集团共用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香港力源和帕太集团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无限和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