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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 深市 聆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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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关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12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聆达股份”)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将按流程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工作,但后续仍存在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未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情况概述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
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
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47 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六
安中院鉴于金寨嘉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聆达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启动预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对子公司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

  2024 年 9 月 22 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
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18 时截止。

  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和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如进入重整程序后将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二、本次确定重整投资人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六安中院”)作出(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决定书,决定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聆达股份”)进行预重整,并于当日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2024 年 8
月 30 日,六安中院作出(2024)皖 15 破申 147 号决定书,决定对金寨嘉悦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将本案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金寨嘉悦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9 月 22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
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下称《“ 招募投资人公告》”),截止报名期限届满,共有 4 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此后,临时管理人根据《招募投资人公告》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情况,现确定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现名称: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协调审理案的重整投资人。

  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磋商及签订工作,相关工作进展将由临时管理人另行告知,请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后续存在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未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

  2、六安中院正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前,须由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支持上市公司进行重整的函件,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目前面临短期资金较为紧张的局面,生产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与挑战,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61,992,536.94 元;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12,037,012.0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992,536.94 元;截至 2024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7,601,815.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638,827.73 元。

  4、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金
寨嘉悦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恢复正常生产;
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四)(六)项,公司股票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累积违规担保金
额 6,600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
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7、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