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林
股份;证券代码:300100)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26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3.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武汉及全国多个地区出现,为响应宁波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复工用工需要,公司拟新建口罩生产线,用于生产紧急防护民用口罩和一次性医用口罩(非无菌)
等医疗防护用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
增设口罩生产线及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上述公告同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33 号】,内容涉及增设口罩生产线、特斯拉配套等事项,公司将于近日回复并披露问询事项,请投资者关注;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近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要求;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