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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金通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19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135 号,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名,共持
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4,055,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891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 589,458,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583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共 12 名,代表股份 4,59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087%。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股份5,73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853%。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3,368,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3%;
反对 37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弃权 310,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8.0161%;反对 37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810%;弃权 3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2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下列提案:

    2.01 选举张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403,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85,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8.627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张建华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云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403,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85,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8.627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陈云光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大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7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5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8.122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陈大鹏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申志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7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5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8.122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申志刚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季维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5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3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7.773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季维东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时根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7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5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8.122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时根生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下列提案:

    3.01 选举马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5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3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7.773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马娟女士当选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朱雪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5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3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7.773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朱雪忠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钦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5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3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7.773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赵钦新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下列提案:

    4.01 选举游善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5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3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7.773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游善平先生当选为第六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吴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93,354,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03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87.773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吴建先生当选为第六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章页》;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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