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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金通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 2021-03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9,164,2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721,054.1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5 月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2、如在本方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9,164,21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19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71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38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19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1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南通市钟秀中路 135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树军

咨询电话:0513-85198488
传真号码:0513-851984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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