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8-058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3日,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目前资本公积金较充足,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提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提议人:季伟、季维东
提议理由:
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
每十股 0 0 每10股转增9股
分配总额 以现有股本615,706,094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9股,共计转增554,135,485股。
提示 董事会审议高比例送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全面落实既定的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满足公司经营方面需要,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提出了以上分配预案。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累积增持本公司股份3,916,650股,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后,公司5名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参与了上述提案的讨论并书面签字确认,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解禁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解禁股数为33,098,900股。
五、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及承诺;
2、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提案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