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178,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55%。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76,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6%。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联合”)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到股东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创信”)、山东省鲁信工业转型升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工业转型”)、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睿诚”)、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鑫汇诚”)、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康大”)、聊城鲁信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新材料”)、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资本市场”)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78,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55%),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青岛创信 2,000,000 1.82%
华信睿诚 740,100 0.68%
恒鑫汇诚 1,100,000 1.00%
鲁信新材料 538,300 0.49%
鲁信康大 800,000 0.73%
鲁信资本市场 700,000 0.64%
鲁信工业转型 1,300,000 1.19%
合计 7,178,400 6.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
不超过 4,38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信工业转型、华信睿诚、恒鑫汇诚、鲁信康大、鲁信新材料、鲁信资本市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1、自中农联合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农联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农联合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中农联合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督促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创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