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于 2021 年 8 月30 日与公司参与出资的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联川”)、全资孙公司苏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川”)签署了《关于苏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太仓阳鸿拟使用自有资金 26,632万元、金联川拟使用自有资金 26,068 万元对苏州宏川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太仓阳鸿与金联川拟使用自有资金共同向苏州宏川增资 52,7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宏川变更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6 号 3 栋 407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持股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10%
公司 30.0000%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9990%
合计 100.0000%
(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金联川 30%合伙份额,无其他关
系。
(四)金联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88 号物流大厦(112)-53 室
4、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5、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苏州宏川尚未开展日常经营。
(三)本次增资前后,苏州宏川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太仓阳鸿 500.00 100% 27,132.00 51%
金联川 -- -- 26,068.00 49%
合计 500.00 100% 53,200.00 100%
(四)苏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增资基本情况
1、太仓阳鸿、金联川以货币方式对苏州宏川进行投资,实现对苏州宏川的增资扩股,金联川对苏州宏川增资人民币 26,068 万元,太仓阳鸿对苏州宏川增资人民币 26,632 万元。
2、苏州宏川应自增资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含签
署当日)内完成增资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各增资方应自增资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含签署当
日)内缴付全部增资款,并自增资完成日起拥有苏州宏川的股东权利;太仓阳鸿除缴付上述增资款外,还应当同步对本次增资前尚未实缴的500 万元注册资本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3、本次增资款及太仓阳鸿在本次增资前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将全部用于苏州宏川的后续并购发展;如未经太仓阳鸿、金联川书面同意,苏州宏川将增资款用作其他用途的,太仓阳鸿需向金联川承担违约责任。
4、各方一致同意,在苏州宏川具备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时,应当每年度向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全体股东商议决定。
5、若后续因苏州宏川或其参控股公司需要补充资金,各方同意另行协商解决。
(二)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太仓阳鸿及金联川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苏州宏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为苏州宏川的后续并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资完成后苏州宏川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仍能实现对苏州宏川的有效控制。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苏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