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2-08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于2022
年 0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胡晓军(董事长)、吴龙江、徐为、乔玉奇、汪辉文、范鸣春
独立董事:仇锐(会计人士)、彭泗清、刘文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各位董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彭泗清 刘文君、范鸣春
提名委员会 刘文君 胡晓军、彭泗清
审计委员会 仇锐 吴龙江、彭泗清
战略委员会 胡晓军 刘文君、彭泗清、吴龙江、范鸣春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邢宗熙(监事会主席)、罗彤
职工代表监事:柳成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各位监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1、首席执行官:吴龙江
2、总裁:李三生
3、联席总裁:李志良
4、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俸杰
5、副总裁:张红军
6、财务总监:张静波
7、内审部负责人:柳成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俸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俸杰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dongmiban@chinaexpressair.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9 月 16 日
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胡晓军先生(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5 年 9 月在湖南机床厂担任助理工程师;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在
武汉理工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1988 年 6 月至 1992 年 5 月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部门经理;1992 年 5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深圳中集天
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常务副总;1999 年 11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
北京首都机场博维空港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兼任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和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贵州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贵州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3 月至今兼任天津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天津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军先生通过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5,737,912 股,占总股本的 46.94%,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晓军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徐为女士为夫妻关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胡晓军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徐为女士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胡晓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晓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胡晓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吴龙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担任候机楼管理处团委书记;1999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企划部经理、高级
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裁;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本公司董事
兼总裁;201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龙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龙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龙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徐为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5 月,大专学历。1981 年 8
月至 1989 年 10 月在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任职;1989 年 10 月至 1991 年 1 月在
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任职;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为自由职业者;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为女士通过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864,400 股,占总股本的 8.27%;徐为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晓军先生为夫妻关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徐为女士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徐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为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