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5
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9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 2017 年 7月 24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46,818,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51,685.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766,514.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1,999.53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17,708.58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098.2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68.5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 229.70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 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6.76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2,345.19 万元。
综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2,345.1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17,410.24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053.3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821.22 万元,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 232.1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
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 8110301013000363927 的募集
资金专户截止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
8110301012200479423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
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034872 0.00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63708 1,861,604.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3000363927 0.0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200479423 3,676,202.7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6085666222 1,408,770.99
行
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 4000021029200498670 3,586,576.04
合计 10,533,154.2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32.10 万元,其中
2022 年半年度 2.4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1 年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出具
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 18,50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576.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6.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345.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可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 是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目(含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 定 度实 达到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部分变 总额 总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