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
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40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00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2日。本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6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6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本次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
2、本次股息的派发方式及到账的具体日期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50 张立品
2 02*****792 鞠万金
3 02*****433 汪兆华
4 02*****396 程扬
5 02*****337 张礼扬
6 02*****018 窦晓月
7 08*****426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08*****619 深圳市佳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08*****224 成都高特佳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02*****754 李战功
11 08*****006 上海高特佳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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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2*****424 王佩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 本 股份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75% 30,000,000 90,00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25% 10,000,000 30,000,000 25%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 40,000,000 12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8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人:辛广斌、曹文智
咨询电话:0755-27040133
传真电话:0755-29014723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