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
完成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53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9.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8 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924,183 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