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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33 深市 弘亚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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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9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70元/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确定回购股份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实施前述用途的,则余留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18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2018年11月3日、2019年12月5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截至2019年4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78,100股,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1,737.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40元/股。股份回购的实施时间区间、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公司已按照《回购预案》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情况与原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的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敏感期内回购股份。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9日、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7日)未实施回购股份。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2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2,555,68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4、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455,000股,交易期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

  5、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该部分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