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6.2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6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37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 号《验 资报告》审验。
2、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项 募集资金净 收入扣除 以前年度 直接投入 本期归还上 期末余
目 额 手续费净 已使用金额 承诺投资项 永久性补充 期补充流动 额
额 目 流动资金 资金的募集
资金
首次
公开 99,370,000.00 162,599.03 99,457,038.63 - 6,075,560.40 -6,000,000.00 -
发行
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532,599.03元, 其中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93,457,038.63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6,075,560.40 元(已考虑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2,599.03 元)。
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转为日常经营使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352.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六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161,320.7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上
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 号”《验 证报告》。
2、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
项 募集资金净 收入扣除 度已使 直接投 期末余额
目 额 手续费净 用金额 入承诺 本期暂时补充 本期购买理
额 投资项 流动资金金额 财产品金额
目
公开发
行可转 332,161,320.75 28,623.27 - - 150,000,000.00 80,000,000.00 102,189,944.02
换公司
债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元,购买
理财产品金额 80,000,000.00 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623.27 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02,189,944.02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 102,189,944.02 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三方/四方协
议签订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 2017002219200059438 2016-8-16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 8110901013900272068 2016-8-17
肇庆分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2017028819100010042 2016-9-7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子铝箔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8110901013200301812 2016-9-7
肇庆分行 子铝箔有限公司
注: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 20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
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东海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高要华锋及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了《关于终止本公司及相关方与东海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同时,公
司、高要华锋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四方协议签
订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2017028819100010042 2019-2-28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子铝箔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8110901013200301812 2019-2-26
肇庆分行 子铝箔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 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
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三方/四方/五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方协议签订时
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 26810078801300000092 2019-12-16
庆分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 44050170870100001234 2019-12-16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北京理工华创电动 20000029191000031747234 2020-3-24
司健翔支行 车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广东理工华创新能
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源汽车技术有限公 26810078801700000665 2020-3-24
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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