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苏旭霞女士、胡建林先生、陈昌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侯选人宋岩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况,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
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普宇先生
王普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10 月,硕士学历。1998
年至 2003年,任克拉玛依市普宇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 2006年,任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12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普宇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4.3%的股权,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87%的股权,同时,通过舟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18%的股权,合计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5%的股权,是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配偶胡晓玲女士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8%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7.13%的股权,并通过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 44.99%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49.29%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普宇先生与胡晓玲女士系配偶关系,与王继利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王普宇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胡晓玲女士
胡晓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7 年 8 月,硕士学历。2001 年
至 2003 年,任克拉玛依市普宇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 2007 年,任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
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胡晓玲女士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8%的股权。其配偶王普宇先生除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87%的股权,同时,通过舟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49.18%的股权,合计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5%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本公司 4.3%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7.13%的股权,并通过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 44.99%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49.29%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普宇先生与王继利先生系兄弟关系,胡晓玲女士与王普宇先生系配偶关系,除此之外胡晓玲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继利先生
王继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1 月,硕士学历。2003 年
至 2006 年,在阿勒泰地区天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2006 年至 2008 年,在新疆天
顺物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顾问,2017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普宇先生与胡晓玲女士系配偶关系,王继利先生与王普宇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王继利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继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苏旭霞女士
苏旭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2 月,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税务师、会计师。1999 年 9月至 2009 年 11 月在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历任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副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期间任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2014 年10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8 年 4月至 2019 年 8 月期间任新疆荣坤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 13日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20 年 8 月 14 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旭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胡建林先生
胡建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10月,大学专科学历,高
级经营师。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3月任新疆万众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2003 年 3 月至2005
年 7 月任新疆万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8月任新疆华凌技工学校
科长;2006 年 9 月至2009 年 1月任新疆晨光赢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 年 2 月
至今任天顺股份信息技术部部长、技术总监;期间,2011 年 8 月至2017 年 10月任天顺股份
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陈昌龙先生
陈昌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9 年 1 月,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高级管理咨询顾问。1982 年 9月至 1986 年 10 月,历任华东冶金勘探公司 803地质
队技术员、区段负责、地质科副科长;1986 年 11 月至 1992 年 12 月,历任新疆博尔塔拉蒙
古自治州经委任工程师,矿管办主任、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矿业开发公司经理,法人代
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