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股份”或“公司”)采用向原股东配股的方式,进行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集团”)、实际控制人之王普宇承诺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公司披露本次配股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预案”)的同时披露上述承诺。
提高,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
述。
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
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股票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四)配股基数、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若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74,68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不超过22,404,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实际控制人之王普宇承诺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为: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六)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实际控制人之王普宇承诺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30,000.00 30,000.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九)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十)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
享有。
(十一)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配股实施完成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十二)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002577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4899号、大华审字[2019]0024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针对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711.77 6,941.13 7,594.4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0,236.84 29,837.56 31,295.99
预付款项 18,821.69 16,592.62 9,066.31
其他应收款 2,063.75 1,975.21 2,691.64
存货 6,667.64 5,671.45 848.00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329.71 1,024.99 1,038.51
流动资产合计 80,831.39 62,042.95 52,534.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投资性房地产 12,380.07 4,169.83 4,281.20
固定资产 4,515.32 3,653.36 2,793.49
在建工程 742.21 6,865.94 4,275.38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770.55 606.37 566.02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29.53 65.36 29.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17 809.12 689.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87 138.87 138.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53.72 16,308.86 12,774.30
资产总计 100,185.11 7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