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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星: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3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5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配套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8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21号),公司立刻组织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要求落实相关事项并起草问询函答复。鉴于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涉及的数据和信息需进一步核实及补充,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于2018年7月24日前完成回复,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现已发布《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2018年7月2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947会议室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
媒体说明会,并于2018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情况的公告》。

    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协调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披露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新星,股票代码:002755)将于2018年8月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