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白银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192,664,27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2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97,487,90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7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5,176,37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37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10,990,7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814,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5,176,37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371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952,5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9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27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952,5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9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27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526,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6%;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5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852,5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05%;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526,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6%;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5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852,5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05%;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526,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6%;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5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852,5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05%;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526,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6%;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5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852,5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05%;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526,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6%;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5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852,5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05%;反对 1,138,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952,5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9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27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1,952,5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59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7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34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077%;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92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27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票股份数量:420,965,219 股)、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表决票股份数量:210,000,000 股)、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票股份数量:191,644,339 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1,952,5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9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27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