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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6 深市 金贵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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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贵: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ST金贵: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19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金贵银业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01436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250,000,896 股。转增后,金贵银业总股本由960,478,192 股增加至 2,210,479,088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前述转增股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
435,000,000 股股票由重组方以 1.27 元/股的价格受让,剩余 815,000,896 股股票
将用于抵偿金贵银业的债务。

  3、股份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

  4、股份上市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

  5、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0 年 11 月 5 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院”)
作出(2020)湘 10 破申 4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湘 10 破 4 号《决定书》,
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金贵银业管理人(详见金贵银业发布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2020-164)。

  2020 年 12 月 16 日,郴州中院召开金贵银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
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管理人发布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85)。2020 年 12 月 16 日下午,郴州中院召开金贵银业重
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管理人发布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

  2020 年 12 月 16 日,郴州中院作出(2020)湘 10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金贵银业重整程序(详见管理人发布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次重整将以金贵银业现有总股本
960,478,192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3.01436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转增 1,250,000,896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金贵银业总股本将由 960,478,192 股增加至 2,210,479,088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
中 435,000,000 股股票由重组方以 1.27 元/股的价格受让,剩余 815,000,896 股将
用于抵偿金贵银业的债务。

    三、股份登记日

  股份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

  股份上市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将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和重组方名下。

  公司及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指
定的账户中。

    六、股份变动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8,070,884                0    178,070,8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2,407,308      1,250,000,896  2,032,408,204

    股份总数          960,478,192      1,250,000,896  2,210,479,088

    七、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联系人:证券部 袁剑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 0735-2659812、0735-2659859

    八、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上市规
则》14.1.1 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郴州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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