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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6 深市 金贵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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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银业: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8-02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0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2018年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2018-008),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64,987,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6,498,717.2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8年 4月 4 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8〕2-253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3,454,879.7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7,758,264.92元,按规定计

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3,775,826.4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2017年度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01,448,034.8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652,334,075.59

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公司拟按下列预案实施2017年度利润

分配: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64,987,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6,498,717.2元人民币,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7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 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

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