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含)~4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9.02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9,886,5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66%
实际回购金额 200,031,5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70 元/股~8.20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9 月 3 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 2024 年 9 月 6 日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9,88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66%,回购最高价格为 8.2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5.70 元/股,回购均价为 6.6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31,5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首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 ( 股) 比例 数量(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208,400,022 18.56% 208,434,742 18.56%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914,724,998 81.44% 914,690,278 81.44%
其中: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8,618,800 0.77% 38,505,300 3.43%
三、总 股本 1,123,125,020 100.00% 1,123,125,020 100.00%
注:1、本次回购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股份回购;本
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出售,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股份将被注
销;
2、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8,618,800 股系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所回购的股份,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3、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发生变动主要为公司在实
施回购期间,公司高管离职导致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