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 3 号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根据三季报,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 4.22
亿元,较期初增长 3.16 亿元,较 2021 年 6 月底未发生显著变化,你
公司称增长原因为经营战略规划导致战略投资增加。
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2021 年半年报报告》,2021 年你公司新增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对苏州秀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如厚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医济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车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丰京商贸有限公司六个标的的投资。
(1)请你公司说明三季度末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二季度末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若是,请说明变动的具体情况。若未发生重大变化,请补充列示你公司新增六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标的名称、持股比例、履行的审议程序与披露情况、被投资方或股权转让方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你公司的投资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并逐项结合被投资单位的主营业务说明你公司对其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同你公司主业是否相关或存在协同,是否符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战略,相关投资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投资款的流向是否合规安全,投资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根据天眼查,你公司持有杭州小竹 20%的股权、持有杭州车云 15.93%的股权,但你公司将上述两笔投资仍列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非列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请你公司结合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及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等因素说明你公司将上述投资列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投资记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而规避后续标的亏损及减值对净利润形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3)根据你公司此前公告,你公司投资标的之一北京华医济世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6%的股权系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从控
股股东购买。天眼查显示,北京华医济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决议解散,于 9 月 14 日被注销。请你公司说明你公
司在三季报中对该笔投资是否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笔投资实现的收益或损失,并结合该笔投资实现的损益情况再次核查并说明该笔投资的商业逻辑和合理性,是否构成利益输送。
(4)据天眼查显示,苏州秀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如厚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医济世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车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丰京商贸有
限公司六家公司均在 2021 年 4月 30 日发生投资人变更,你公司均在
4 月 30 日成为上述六家标的的股东。请你公司说明你公司同一天之内投资六家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投资款的支付情况,多次支付投资款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再次核查投资款的使用及去向的安全性及合规性,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
(5)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上述六笔投资的商业逻辑与合理性,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发表专项意见。
2、根据三季报,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92 亿元,较期初减少 6.94 亿元,你公司称货币资金减少原因为战略投资增加及支付货款。但你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14%,且你公司营业成本及存货并未显著增加。请你公司说明因支付货款造成货币资金减少的具体情况和金额,补充披露前三季度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金额、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去年同期的采购金额等,并说明相关采购的现金支出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同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匹配。
3、根据三季报,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88亿元,较期初增长 78.39%,你公司称增长原因为期末为旺季收款期,期初为淡季收款期。请你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模式、结算政策、信用政策等解释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补充第三季度末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销售项目、欠款金额、账龄、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等,并根据欠款方情况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计提是否充分,你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同营业收入是否匹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