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20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喜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意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2024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齐荣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荣坤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张劲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证
券时报》。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博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截至2024年8月27日,“博实转债”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资金充裕,财务结构稳健,经综合研判,基于对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博实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如股价再次触发“博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2025年2月28日起,开始重新计算。期后若触发“博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博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劲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曾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学科带头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劲松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劲松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