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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5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5

月21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324线国道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

广场写字楼1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乐伍先生。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287,183,4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

持股份数178,861,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44%;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14人,所持股份数108,32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1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077,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68,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077,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68,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本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