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5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5
月21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324线国道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
广场写字楼1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乐伍先生。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287,183,4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
持股份数178,861,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44%;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14人,所持股份数108,32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1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077,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68,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077,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68,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本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8,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