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编号:2017-01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1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6号文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向截至2017年3月29
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西部证券全体股东(总股本
2,795,569,620股),按照每10股配2.6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
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4月7日(R+5日)结束。现将本次配股
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9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公司总股本2,795,569,620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2.6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
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量为726,848,101股。发行价格为6.87元/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进行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售股 有限售 占可配 占可配售股
项目 无限售条件股东 份总数比例 条件股 售股份 股东认购合计 份总数比例
认购 (%) 东认购 总数比 合计(%)
例(%)
有效认购 706,270,150 97.168878% 0 0% 706,270,150 97.168878%
股数(股)
有效认购
资金总额 4,852,075,930.50 97.168878% 0 0% 4,852,075,930.50 97.168878%
(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西部证券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726,848,101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西部证券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87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2.6股
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9日)收市,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
股东持股总量为2,795,569,62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4月7日),有
效认购数量为 706,270,150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726,848,101股的
97.168878%,认购金额为4,852,075,930.50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4月7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
投资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城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认购了363,915,572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726,848,101股的50.067623%。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706,270,150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726,848,101
股的 97.168878%,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全体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7年4月11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
权日),除权价格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根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 10 股配售2.5263股。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7年3月27日(R-2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1日开市起复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黄斌、杨金铎
电话:029-87406171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9013948
3、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黄烨秋
电话:0512-62938168
特此公告。
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